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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六安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家中(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家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家中利用担任六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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