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人保财险亳州分公司被罚11万

来源:六安市民网 责编:六安市民网发布 阅读:18 发布: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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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罚款11万元;对蒋艳芳、姚迎春警告并罚款合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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