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鹏飞职业中专学校与六安市鹏飞职业培训相关主体区分的说明

来源:六安市民网 责编:六安市民网发布 阅读:18 发布:2026-10-29 15:54



 

      近期,六安市教体局发布《关于六安市鹏飞职业中专学校拟终止办学的公示》,原因中专学校场地要300亩,校方主动放弃,感谢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为避免混淆,特作如下声明:

      六安市鹏飞职业中专学校: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主体(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4150330000006号),现正进行申请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流程中,该主体已停止中职办学相关业务,公示期:2026年10月27日—11月2日。

      六安市鹏飞职业培训学校:为独立的职业技能培训办学主体(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415004190191号),与上述拟终止办学的“六安市鹏飞职业中专学校”属于两个相互独立的办学主体,营业执照、办学许可、业务范围均不相同。职业技能培训业务正常开展,不受本次中专学校终止办学公示事项影响,持续依规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服务。

      我校特别感谢广大学员、合作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垂询,如您有职业培训相关业务办理,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服务。关于原六安市鹏飞职业中专学校终止办学事宜,请以相关部门官方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声明。


六安市鹏飞职业培训学校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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