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5月19日至8月1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党委、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党委和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党委开展“背包式”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叶集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设有“码”上巡察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六安市佛子岭路126号市纪委监委业务用房市委第四巡察组;
(二)意见信箱:市公安局大门西侧(裕安区佛子岭路169号),市拘留所大门北侧(金安区先生店路口往南500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南侧(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266号),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大门南侧(金安区安丰南路89号),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大门东侧(裕安区龙河路668号),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大门南侧(叶集区兴业大道);六安都市风景花园宾馆大门西侧(裕安区长安南路和梅山南路交叉口)
(三)电子邮箱:laswd4xcz@126.com;
(四)举报电话:座机:0564-3925849;手机:13329199302(只接收短信);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