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六安市杨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被罚5万余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裕自然资监决字(2024)39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查,该单位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陆集村王院组境内集体土地新建办公楼及钢构厂房。经现场勘测,办公楼及钢构厂房总占地面积4342平方米,建筑物面积425平方米,构筑物面积4095平方米。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该单位罚款50210元,并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来源:信用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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