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责令一家不按规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要求的餐饮单位停业整顿并将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该店位于大别山玉博园B-10、11、12号铺,店名“金寨县青叶家烤肉”,该店未履行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义务,擅自经营未上“安徽冷链”平台、无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5天(1月7日至12日),查获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医疗废弃物标准进行销毁,并将该店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进口冷链食品是新冠病毒由物传人的主要途经之一,该局强调请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不得擅自违规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同时请广大消费者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发现有不明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可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电话:12315;0564-706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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