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茅台和剑南春!六安两家超市被查处

来源:六安市民网 责编:李楚楚 阅读:19136 发布:2021-4-7 14:35:52


日前,我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查处了两起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对侵犯他人商标的白酒进行没收,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采访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这两起案件发生在裕安区境内的两家超市,均存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其中一家超市内存有待销的贵州茅台6瓶,剑南春白酒1瓶,经鉴定为假冒侵权白酒。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队长:傅泽  经过贵州茅台酒有限公司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鉴定为假冒侵权白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违法金额是17100元,做出如下决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第二个是没收了涉案的剑南春和茅台白酒,罚款26265元。
在另一家超市中,执法人员发现存有待销的贵州茅台酒6瓶,经鉴定也是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李明宇  经茅台酒厂工作人员鉴定为假冒产品,后经调查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责令超市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六瓶茅台酒,罚款22500元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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