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一小伙一个玻璃杯砸掉十万获刑一年

来源:六安市民网 责编:李楚楚 阅读:13531 发布:2016-4-12 11:31:54

      家住合肥市新站区的金寨籍小伙刘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现本案已经审结,金寨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经查明:2015年9月10日晚,刘某酒后与朋友李某到金寨县某酒吧娱乐,20时许李某与路过酒吧门口的同乡何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刘某因不满何某拍桌子,遂将桌上一杯凉白开水泼到何某脸上,继而将玻璃杯砸向何某头部,致何某受伤。经鉴定,何某右额面部两处创口累计长6.4cm,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事发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殴打何某的事实,在赔偿被害人何某100000元后获得谅解。


  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表示其是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现在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但冲动就要受到“冲动的惩罚”。金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发泄情绪,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谅解,且系偶犯、初犯等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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