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网站披露了辖内行政信息处罚公示表,农行黄山分行、安徽休宁农商行分别被罚款1万元、26.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农行黄山分行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
安徽休宁农商行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2.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3.将经收的预算收入款项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
4.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同时,时任安徽休宁农商行商山支行主要负责人金某,对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被处罚款1.1万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